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发布时间:2016-10-08      来源:攀枝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体:           [打印] [关闭]

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一、 新设立单位开户登记

流程: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到中心(管理部)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再持中心出具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回单》到受托银行为职工个人办理住房公积账户设立。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需要的资料:

企业:1.关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2.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银行开户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5.专管员身份证及电话号码。(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机关事业单位:1.关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2.组织机构代码证3.银行开户许可证4.单位设立批准文件5.法人登记证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7.专管员身份证及电话号码(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为职工开立个人公积金账户需要的资料:

1、《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缴存登记回单》 2、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3、从公积金缴存银行领取的《印鉴卡》4、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二、汇、补缴住房公积金
   (一)汇缴住房公积金

(1)与上月汇缴数相同的,填写《攀枝花市公积金汇(补)缴书》到受托银行直接办理汇缴业务;
(2)如与上月汇缴数相比有变化,须填写本月《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及《攀枝花市公积金汇(补)缴书》, 到受托银行办理汇缴业务。

增加人员需要的资料:入职文件、调令及身份证(行政事业单位新招录的工作人员还需提供人社局的工资核定表);

减少人员需要的资料:离职文件、调令、退休等资料(根据减少人员情况提供)及身份证

单位新录用、新调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确定
新录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月工资;新调入职工按原缴存基数汇缴。

单位新录用、新调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起始时间
单位新录用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补缴公积金

(1)正常补缴,指因故中断公积金汇缴一段时间后,单位为恢复职工的正常汇缴而进行的对该时段的集中补缴。

流程及资料:《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到缴存受托银行办理补缴业务。

(2)不定额补缴,指职工由市外调入本市时,从外地转入的公积金应为其开立个人账户后进行一次性补缴。

流程及资料:《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到缴存受托银行办理补缴业务。

(3)差额补缴:指单位因调整比例或基数,对已进行正常汇缴的职工所做的超出原汇缴金额的差额部份的补缴。

流程及资料:《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到缴存受托银行办理补缴业务。

三、职工公积金转移

(一)职工市内公积金转移

流程及资料:加盖单位预留银行印章的《公积金内部转移清册》到受托银行办理即可

(二)职工市外公积金转移

流程: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理

所需资料:1、加盖单位预留银行印章的《公积金转移清册》2、转入地公积金中心接收函

四、职工个人账户合并

每个缴存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对于在同一单位内的一个职工有多个住房公积金账号情况,应办理个人账户合并手续;一个职工在多个单位有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须先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转移至同一单位后,再办理个人账户合并手续。办理个人账户合并的程序为:
(1) 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
(2) 缴存银行审核资料,办理业务,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通知书》;
(3) 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五、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

办理流程:中心(管理部)审核后至受托银行办理基数调整

所需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攀枝花市公积金汇缴清册汇总表》、《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核定表》及其基数核定依据

六、单位或职工信息变更登记

流程:提供申请表及资料到受托银行办理即可

单位信息变更需要的资料:填写《单位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并提供申请表上注明的所需资料(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信息变更需要的资料:填写《职工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

七、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在此范围内缴存单位如要调整缴存比例,应向管理中心(管理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按新的比例缴存。
    八、困难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需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当由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单位无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需经职工大会通过),填写《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申请表》报管理中心(管理部)审核,经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经批准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应当恢复到规定的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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