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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提交人 何**
信件标题 使用自由资金一次性还清贷款后多久可以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
提交时间 2024-04-17
信件内容 本人在西昌,提前申请使用自由资金一次性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多久可以再次使用公积金办理贷款?在西昌还是只能在四川银行办理吗?
回复时间 2024-05-15
回复内容

       

      缴存职工,您好!根据您的留言,想了解结清该套房屋的公积金贷款以后,何时可以再次使用公积金申请贷款?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可以选择在哪里办理贷款业务?

      回复如下:

     1.查询结果显示,全国范围内贷款家庭无两次及两次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且符合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所有条件,即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2.若您的购房地是异地,则可到购房地公积金中心指定的网点进行办理;若您的购房地在攀枝花行政区域内,则可在公积金服务窗口选择一家经办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若有疑问请拨打贷款科咨询电话:0812-3321013。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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