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科室、管理部: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 《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及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建办金函〔2018〕284 号)的要求,从发文之日起停止支付物业费提取公积金。请各科室、管理部及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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