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成攀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有关政策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8      来源:攀枝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体:           [打印] [关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省委省政府“一干多支、五区协同”战略部署,按照成都、攀枝花两市一体化合作发展相关要求,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形成《关于成攀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有关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78日至717日。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请填写《公开征求意见表》并发送至pzhszfgjjglzx@163.com

2.通讯地址:攀枝花市东区紫荆巷31号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请在信封上注明“成攀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有关政策措施意见征集”);

3.联系人:付春林  08123320245

 

 

 

附件:1.《关于成攀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有关政策措施(征

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公开征求意见表》

 

 

                           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78

 

 

 

 

 

 

 

 


附件1

 

《关于成攀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有关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省委省政府“一干多支、五区协同”战略部署,按照成都、攀枝花两市一体化合作发展相关要求,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同推动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制定成攀公积金一体化发展有关政策措施如下。

一、成攀公积金缴存职工在两市区域内异地购房,可向缴存地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房屋抵押担保方式等执行缴存地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政策,房屋抵押登记在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所在地限额标准。

建立流动性控制机制,缴存地公积金中心个人住房贷款率高于90%时,可暂停执行本政策措施。

二、成攀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以两市区域内异地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需提供职工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证明。

三、本通知自2022XXXX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具体实施细则由公积金中心制定并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2

 

公开征求意见表

单位或

个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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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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