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25      来源:攀枝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体:           [打印] [关闭]


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21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审议通过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执行情况的报告、2020年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及老旧小区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工作计划)。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攀枝花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7个科,5个管理部,0个分中心。从业人员51人,其中,在编41人,非在编1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1年,新开户单位303净增单位135家;新开户职工1.01万人,净增职工0.15万人;实缴单位1950家,实缴职工14.51万人,缴存额27.7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7.44%1.29%7.68%2021年末,缴存总额278.4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05%;缴存余额103.37亿元,同比增长7.57%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

(二)提取:2021年,6.0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0.44亿元,同比增长7.29%;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3.75%,比上年减少0.27个百分点。2021年末,提取总额175.1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21%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2万笔15.43亿元,同比分别减少9.26%12.56%

2021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0.72亿元。

202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72万笔149.46亿元,贷款余额77.0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6.61%11.51%6.5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4.51%,比上年末减少0.74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9

2.异地贷款2021年,发放异地贷款57121008万元。2021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08075万元,异地贷款余额80018.23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1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0万元,当年贴息额0万元。2021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0万元,累计贴息0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1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2021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

(五)资金存储: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6.59亿元。其中,活期0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24.2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39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4.51%,比上年末减少0.74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1年,业务收入36878.91万元,同比增长6.32%。存款利息12690.0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4188.90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1年,业务支出16248.69万元,同比增长4.35%。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5037.31万元,归集手续费210.25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929.37万元,其他71.76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1年,增值收益20630.22万元,同比增长7.93%。增值收益率2.07%,比上年增加0.0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1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2378.13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293.16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958.93万元。

2021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500万元。 

2021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07524.01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2767.40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1年,管理费用支出1304.85万元,同比下降9.57%。其中,人员经费863.52万元,公用经费77.42万元,专项经费363.91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00.26万元,逾期率0.13‰。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06117.61万元。2021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21年末,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逾期率0‰;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406.40万元。2021年,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7.72%,国有企业占44.67%,城镇集体企业占0.84%,外商投资企业占0.2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3.9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62%,灵活就业人员占0%,其他占0.93%;中、低收入占39.27%,高收入占60.73%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9.57%,国有企业占10.96%,城镇集体企业占0.94%,外商投资企业占0.2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2.6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74%,灵活就业人员占0%,其他占10.87%;中、低收入占85.38%,高收入占14.62%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6.8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6.54%,租赁住房占1.9%,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9.2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85%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2.63%。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16.18%,高收入占83.82%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6.08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52.06%,比上年末减少1.8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5456.37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51.17%90-144(含)平方米占47.20%144平方米以上占1.63%。购买新房占84.17%(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15.8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4.45%,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5.55%,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7.74%30-40岁(含)占35.62%40-50岁(含)占28.34%50岁以上占8.30%;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100%,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  0 %;中、低收入占34.54%,高收入占65.46%

(四)住房贡献率

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1.19%,比上年减少13.32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1.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20212月,原市政务中心窗口由东区机场路10号学府广场2号楼搬迁至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西科技城,东区管理部、信贷科由竹湖园工商银行3楼搬迁至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西科技城。

2.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2021年本中心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无变更。

(二)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2021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1803元,单位及职工单边缴存额上限为2616元每月;基数下限不变,为1650元,最低缴存额为单边83元每月。基数上限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我市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口径进行确定;下限不变。执行缴存单位在5%—12%间选择缴存比例。

2.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2021317日,经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八次会议通过,新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及老旧小区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

3.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60 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60 万元。贷款条件无调整。

4.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按一年期定期基准利率1.5%计息;贷款5年期以内(含5年)利率2.75%5年期以上利率是3.25%

)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利用一窗通平台共享数据,为新设立企业同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并积极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在市级、各区(县)政务服务中心共建“一窗通办”综合登记窗口办理企业缴存登记。

2.实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等8项公积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3.通过容缺办理”、楼盘工作人员线上预录贷款信息、配合米易县在成都设立购房服务中心等方式优化异地缴存职工贷款服务。

4.微信、支付宝全国住房公积金程序上线公积金查询、异地转移接续功能

5.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无纸化。

(四)信息化建设情况

1.加快中心网络改造,完成了与全国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一窗通”平台、微信“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中心业务系统的对接工作。

2.试点开展商业银行贷款数据共享,我市承办公积金业务的9家银行均已完成“银证通”测试工作。

3.完善核心业务系统使用功能,川渝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和结清证明实现无纸化。

4.增加网厅功能,异地缴存职工在网上大厅可办理贷款信息查询还款账户变更、提前还款及贷款结清证明打印4业务

5.完成统一四川政务服务网事项跳转办理页面、政务服务事项接入四川政务服务网受理办理及评价、专线网络切换6项工作。完成全省政务一体化服务事项认领,27办理事项25个事项实现全程网办,全程网办率达93%

(五)2021,本中心获得四川省庆祝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30周年成果展三等奖,市政务中心信贷大厅窗口获得四川“最美公积金服务窗口”称号, 中心5名职工获评“最美公积金人”称号。

(六)2021无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七)2021年无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八)2021年无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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