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严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
发布时间:2016-12-09      来源:攀枝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体:           [打印] [关闭]

   近期,我市出现张贴“公积金提现”小广告,用虚假信息、资料及虚假购房行为骗取、骗贷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严重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使用规定,严重危害了我市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公积金缴存人合法权益。近日,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从严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公告,公告申明: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为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提供方便的,一经查实,将中止与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作、将中介机构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人骗提骗贷公积金的,一经查实,该缴存人将被列入公积金信用黑名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退回骗提、骗贷的公积金,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心经调查后,于12月6日首批约谈警告了我市存在此项突出问题的11个楼盘的开发商,要求开发商对中心提供名单进行核查,并形成书面材料上交中心备案,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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