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从严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10-20      来源:攀枝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体:           [打印] [关闭]

登记编号CGJJR2016001

 

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从严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公告

 

近期,我市出现张贴“公积金提现”小广告,用虚假信息、资料及虚假购房行为骗取、骗贷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严重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使用规定,严重危害了我市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公积金缴存人合法权益,现就依法从严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公告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无真实房屋交易的购房合同、合同备案表等虚假材料,为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提供方便的,一经查实,我中心将中止与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作;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中介机构提供无真实房屋交易合同等虚假证明材料为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提供方便的,一经查实,我中心将该中介机构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以虚假材料、虚假购房行为等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者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经查实,我中心将该缴存人列入公积金信用黑名单,通报所在单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将所骗提、骗贷的住房公积金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退回;如不退回的,我中心将不予受理缴存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我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对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所涉及资料的审核、查询和甄别,防范不法份子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也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举报(电话12329),确保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资金安全。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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