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住金〔2019〕1号 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停止支付物业费提取公积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7      来源:攀枝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体:           [打印] [关闭]

中心各科室、管理部: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 《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及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建办金函〔2018284 号)的要求,从发文之日起停止支付物业费提取公积金。请各科室、管理部及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 1 4


分享到:
  • 官方微信

版权所有(c)2016 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ICP备案编号:蜀ICP备13026470号-1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2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