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科室、县(区)管理部、受托银行: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攀枝花市农村居民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2017年农村居民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低于1180元,不高于20129元。
特此通知。
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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