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新规7月实施 飘窗阳台都算房屋面积
发布时间:2014-07-23      来源: 【字体:           [打印] [关闭]

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的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下称《规范》),自今年71日起实施。沈阳房产部门专家高成华说,《规范》明确,飘窗、双层挑高露台、地下室都要算面积,购房者都得买单,但从产权明晰的角度看,《规范》其实是保护了购房者。

与旧规比增加飘窗面积

新的《规范》中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凸()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高成华说,《规范》更加细化。比如在计算单层建筑物和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时,更多的地方都用到了层高高度或净高,并分为3个界限,就是计算全部建筑面积、计算1/2建筑面积和不计算建筑面积。

据了解,以往,很多开发商为了促销,往往使用“送阳台”、“送飘窗”等方法“赠送面积”。但《规范》实施后,阳台、飘窗都得算面积。高成华介绍,《规范》在“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中指出,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及以上的凸()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而按照以往的规定,飘窗是不算面积的。

看清“送阳台”等营销手段

在新的《规范》中,奇偶层双层挑高露台,也受到了限制。《规范》要求,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而按照以往的规定,建筑物的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来计算。 “因为双层挑高的奇偶层露台,因为有顶盖,将视同阳台,要计算一半面积,也就说不上‘赠送’了。 ”高成华说。

对于房屋面积的计算,《规范》指出,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且结构净高在2.1米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2.1米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这样一来,有些开发商“买一楼送地下室”的营销手段也将作古。

另外,《规范》规定,“对于建筑物内的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米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而以往设备管道夹层是不算面积的。

高成华提醒市民,以前,通过“送阳台”、“送飘窗”等营销手段,开发商会让购房者觉得得房率很高,甚至物超所值。今后,计算方式改变了,购房者一定要先搞清楚哪些位置算面积、怎么计算,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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