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二届十二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2-06-01      来源: 【字体:           [打印] [关闭]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二届十二次会议纪要
 
2011年11月17日下午,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议室召开了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二届十二次会议,审议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交管委会审议的3个保障性住房项目评审报告和抵押评审报告,研究下一步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参加会议的有市政府副市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柳康健和管委会委员及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市政府副市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柳康健作了重要讲话。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交管委会审议的3个保障性住房项目评审报告和抵押评审报告
会议认为十九冶棚户区改造地龙箐安置房、西区西贵金沙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和攀枝花人才公寓公租房3个项目的借款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建设项目选址合理、资金来源有保障、市场前景较好,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的对象。管委会同意利用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向十九冶棚户区改造地龙箐安置房、西区西贵金沙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和攀枝花人才公寓公租房3个项目发放贷款1.36亿元(其中:十九冶棚户区改造地龙箐安置房0.75亿元,期限3年;西区西贵金沙棚户区改造安置房0.25亿元,期限1年;攀枝花人才公寓公租房0.36亿元,期限5年)。根据《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管理办法》(建金〔2010〕101号)的第十六条的规定,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请市政府审批。同时,要求十九冶集团公司、西区人民政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强化资金监管,落实还款资金的具体来源,确保按期还本付息。
二、会议充分肯定我市前阶段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
从去年7月正式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市政府、管委会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市级相关部门积极配合,通
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努力地工作,试点工作取得明显
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效显著。截至今年10月,试点项目已成功实施8个,发放贷款5.03亿元,按期收回贷款利息394万元、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18379万元。加上今天审议通过的3个试点项目1.36亿元的贷款,贷款余额将达到6.39亿元,占试点任务7.12亿元的90%,超过了全国试点的平均水平(全国贷款发放率55%,有13个城市全部发放,我市排14位)。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的及时发放缓解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压力,推动了全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
(二)严格执行国家试点政策规定,结合攀枝花实际,不断总结经验,配套完善了相关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细则,较好地指导了试点工作的开展。严格按《试点工作业务规范》进行操作,试点工作的稳步有序推进得到了住建部的肯定。
(三)在试点工作中不断总结试点经验,探索试点规律,初步建立起基本有效的试点工作运行机制,保证试点工作有序推进。通过一年多来的试点工作实践,从试点方案的制定、试点项目的选择和调整、试点项目的建设管理、试点项目贷款申报到8个试点项目贷款的发放和资金使用管理,我们也遇到了很多问题,特别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计划与已批准的试点项目不一致、抵押物不足、“四证”办理时间长和贷后监管难等问题和困难,通过探索解决这些问题和困难的途径和办法,在认识上、工作组织上、风险防范上都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为我市抓好后续试点工作打下了良好坚实的工作基础,也为全省扩大试点范围的其他城市提供了参考经验。在112召开的全省扩大住房公积金试点工作会议上,省住建厅于桂副厅长、机关党委书记田利娅都要求扩大试点范围的成都、德阳、达州3个城市到攀枝花学习取经。
(四)积极争取上级的政策支持,在项目申报、审批和扩大试点项目范围方面得到了部、省的有力支持。住建部先后4次对我市的试点项目进行了调整:对打捆的项目进行了拆分,新增加了公租房项目,把大企业也纳入试点范围。针对我市的具体困难,住建部放宽了“四证”要求,试点项目只要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其余“三证”出承诺函,落实足额抵押后就可以发放贷款,但必须尽快完善“四证”,以保证贷款项目资料完整。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均已同意我市明年继续开展试点工作。
我市的试点工作能有今天的成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功不可没。通过开展试点工作,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锻炼了队伍、提高了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
三、积极稳妥地推进下一步试点工作
(一)加快推进后续试点项目,确保完成试点目标任务。试点工作措施要落到实处,要扎实、可靠开展工作,继续加强与部、省两级监管部门的协调联系,发挥区(县)的积极性、主动性、项目实施的主动性。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市级相关部门吃透试点政策,在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可靠的前提下,进一步结合我市县(区)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大胆探索,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试点项目顺利推进。
米易城南城中村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米易湾丘集镇攀钢基地棚户区改造湾丘安置点2个项目,要在11月底前完善各种申贷手续,在12月上旬前发放7300万元的贷款,确保年底前完成7.12亿元的试点工作目标任务。
(二)抓紧研究确定明年的试点项目。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已同意我市明年继续开展试点工作,住房公积金资金长期、可靠,是缓解保障性住房资金困难的重要途径,我们要珍惜试点机会。各区(县)要根据明年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和各自的负债能力,选择适合公积金贷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市住房保障办要切实负起保障性住房建设牵头单位作用,负责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荐明年的试点项目。要研究政策,配套完善有关文件,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结合全市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筛选各县(区)及住房保障办推荐的试点项目报管委会研究。
(三)进一步加强贷款项目风险管控。随着试点项目的陆续实施,资金量不断增加、项目数量不断增多,至今年底,已经发放贷款的试点项目达13个,贷款总额将达到7.12亿元,贷后监管任务越来越重。一是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必须实施封闭管理,这条不能含糊。要求各借款人必须履行资金封闭管理协议,否则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二是要有风险管控意识,把加强贷后检查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定期对借款人、建设项目和抵押物情况进行检查,随时了解政府资金到位情况、工程质量、工程进展、贷款资金使用、住房销售回流情况和财政资金到位情况。三是加强贷后监督。市财政、审计、监察等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借款人遵守资金封闭管理规定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建成销售时,按照销售进度将销售款及时回笼到资金监管账户,并按照合同约定按期还本付息。试点项目涉及区(县)政府要负起监管责任,增强责任心和履职能力,提升风险管控效果。管委会成员单位都要按照各自的分工认真履职,查找资金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研究处理,确保贷款资金安全。
(四)重视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建设。今年的试点涉及13个项目,贷款总额7亿多元,明年还要继续扩大试点,发放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是个长期、艰巨而繁重的工作。试点工作日常管理要求严,贷后管理任务重,住建部、住建厅督查、调研接待频繁,请市财政局研究落实公积金中心开展项目贷款工作所需要的设备和人员经费,增加明年公积金中心的管理费用预算并核拨试点工作专项经费,专款专用、管好用好,以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做好试点各项基础工作,要加强职工队伍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抽调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的同志充实到项目贷款部工作,以便及时按要求做好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工作。
(五)完善两个机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一是完善会商协调机制。在管委会的领导下,公积金中心牵头,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对项目贷款的几个主要环节,随时进行协商,遇到的问题更多地靠会商协调机制解决;二是完善销售信息共享机制。市房管局、县房管所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销售信息共享机制要充分有效的发挥作用,及时监管房屋销售,确保销售收入与销售进度匹配,销售收入进入监管账户。
出席会议的有:市政府副市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柳康健,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华太、市住建局刘志君、市财政局严莉、市审计局杨兴华、市人民银行李睿、攀枝花银监分局康跃辉、市发改委白志民、市监察局饶晓东、市国土局雷泽银、西区人民政府钟礼彬、盐边县人民政府苟军、米易县人民政府董明远、仁和区人民政府唐旭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王斌、建行攀枝花分行张希强、十九冶集团公司蒲昌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李向前、张治文、杜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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