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关于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发布时间:2023-09-04      来源:攀枝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体:           [打印] [关闭]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127日至12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公积金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41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公积金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以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邓孝良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中心各科室、(县)区管理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并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内容及工作职责分别牵头开展各项整改工作。中心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综合协调工作。

(二)迅即部署,强化措施。针对巡察组反馈情况,423日,我中心党组召开会议认真研究整改措施,针对3个方面1439个具体问题,制定《中共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时限,不留死角全面抓好整改。

(三)履职尽责,亲自督办。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握全局,以身作则,带头整改,强化督查督办,保证整改质量。集中整改期间,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会议5次,全面协调部署整改方案的制定、听取推进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分工和落实情况进行安排和督办,责成分管领导要组织力量根据巡察整改方案时间节点进行督查,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汇总。在整改过程中,严明纪律,督促落实,赏罚分明,认真组织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务实有效推进。

(四)强化落实,立行立改。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整改。对有条件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务求成效;对情况较复杂的,明确时限,有序推进整改。同时我中心坚持“公开”抓整改,下发了整改工作方案,让全体干部职工清楚整改事项,参与整改过程,监督整改情况,评判整改效果。

二、整改事项及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方面

1.政治站位不高,统筹谋划创新推进工作不力。

1)学习流于形式,质效不高。理论学习不深入,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缺乏针对性、时效性,学习中研讨交流不够、贯彻落实措施不细致。至巡察进驻时,仅在理论学习中心组上学习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1次,学完即完。

整改情况:已制定《中共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专题学习计划》,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列为重点学习内容,有计划开展学习,并在学习中深入开展研讨交流。2023年,已开展二十大相关精神学习3次。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2)贯彻落实市委总体发展战略力度不够。市公积金中心在推进与金沙江区域“中圈”城市公积金中心的政策协同、吸引该区域缴存职工到攀购房置业、助力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上开拓性不足、用力不够。截至目前,与凉山、丽江、楚雄等周边城市探索研究推动公积金政策协同工作还没有任何进展。

整改情况:已签订《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同推动攀西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进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合作协议》。下一步,将持续与周边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强沟通磋商,进一步推进政策协同。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3)缺乏与时俱进的工作思路。根据国办发〔199635号文件精神,市公积金中心按公积金年度归集额的0.08%向银行支付归集手续费,2021年底党组会研究将归集手续费比例调整为0.05%,调整依据是对比了周边城市相关数据,而实际情况是,2017年全省17个地级市(州)已取消归集手续费,到2020年仅有攀枝花仍在支付手续费。2017年至2021年,市公积金中心支付银行归集手续费933.37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202315日召开中心党组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支付银行归集手续费的请示》,2022年不再计提银行归集手续费,从2023年起不再支付公积金经办银行归集手续费。二是经与公积金归集银行友好协商,补充签订2022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委托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一、甲乙双方同意将委托协议中第三十条‘归集业务手续费’的内容变更为:“甲方不支付归集业务手续费给乙方”。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有差距。

4)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力度不够。2019年至2021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均正常缴费人数为25.04万,而同期公积金年均实缴职工人数只有14.41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职工缴存占比高达84.4%,落实非公企业职工缴存政策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媒体宣传方面,主要是20234月修订、印发《住房公积金使用一次性告知单》(通过协同平台发至各缴存单位);在各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散发,在中心网站上同步更新、公开相关内容。二是强化实地宣传方面,归集科协同各县(区)管理部,将公积金政策宣传资料梳理打包,通过各辖区管理部公积金经办人工作群下发至各单位经办人。在56月,分别组织本市缴存单位经办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宣传,进一步明确单位公积金缴存基数项目范围,严格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公积金缴存基数项目。本轮培训分4场进行,共372家单位400余人参加;628日、629日归集科与米易管理部、盐边管理部实地走访多家企业,主动将公积金政策送上门,就公积金提取、贷款等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三是跟踪服务方面,各县(区)管理部对辖区内市场主体进行摸排,了解非公企业的相关情况。

下一步措施:一是归集科将督促、协助各县(区)管理部开展实地宣传;二是县(区)管理部对辖区内有意向缴存公积金的非公企业送政策并做好跟踪服务。

整改进度:长期坚持

5)服务群众需求有差距。2019年以来,通过市长信箱、政民互动直派、热线电话等共受理群众信访78件,存在因解答有误、信息录入错误导致群众未能提取公积金,多跑路的情况以及移动端服务通道不通畅,微信公众号办理业务不流畅、不便捷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3月,印发了《住房公积金使用一次性告知单》,做好一次性告知,减少老百姓多跑路。二是组织软件维护人员对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了优化,提升办事群众服务体验。三是正在调研公积金业务需求、研究制定公积金数字化建设方案,完成信息系统数字化建设。四是建立市民热线坐席人员定期业务培训机制,经与市民热线运行中心协商,从20236月起,采取每两月一轮换培训方式,市民热线中心派出坐席人员到公积金服务窗口一同办公,通过现场观摩、现场受理、现场答疑等方式增强坐席人员业务技能、提高服务水平。

下一步措施:积极争取市政府、市财政支持,全面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建金〔202282号)要求,力争信息系统数字化建设项目在2024年立项并启动建设。

整改进度:长期坚持

3.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不够有力。

6)党组议事规则不完善。2017年市公积金中心党组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未细化、明确,操作性不强。20194月《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后,市公积金中心党组202211月才修订党组议事决策规则。

整改情况:党组已于20221116日,修订印发了《中共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和完善了党组议事内容,细化了“三重一大”具体事项。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7)公积金大额贷款资金调度缺乏有效监管。市公积金中心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大额资金单笔5000万元以上的资金调度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经查2019年以来单笔贷款资金调度记录,单笔5001000万元107笔、大于1000万元19笔,没有一笔达到上党组会的大额资金的标准。同时查阅2019年以来党组会记录,也未发现集体研究讨论大额贷款资金调度事项。

整改情况:党组已于20221214日,修订印发了《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资金管理办法》,将贷款发放资金跨行调度的监管额度从5000万元下调为2000万元。一是严格流程监管。贷款职工自主选择贷款银行,经办银行对贷款资料初审,公积金中心信贷科审核后,通过业务系统,将个人贷款数据打包发送至会计科,会计科根据打包数据,进行资金调度发放贷款。二是严格资金调度管理。当单笔贷款调度资金在2000万以上时,需经中心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需要调度的贷款资金在2000万以下时,由会计科根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资金调度。基本原则是经办银行现有资金保证用于发放贷款。同银行专户资金不足时,根据各银行资金情况,从资金量最充足的银行调剂调度到各个需要发放贷款的银行。由会计科A经办人员填制资金调拨审批表,会计科B经办人员审核,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办理资金跨行调度的手续(资金调度的程序要经过会计科两人,分管领导一人的流程)。会计科待资金调度到位后,根据信贷科打包的个贷数据包(发放贷款的数据体现了本次每家银行要发放的笔数、金额等内容),系统自动生成贷款发放审批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发放贷款资金;同银行专户资金充足时,会计科根据信贷科打包的个贷数据包,系统自动生成贷款发放审批单后由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发放。三是严格账户资金管理。贷款数据由信贷科打包发送至会计科,会计科只能根据信贷科推送的数据进行处理。会计科每天管理各银行账户时,资金在满足提取、放贷等日常业务的前提下,多余资金在满足大额存放的情况下进行转存,各银行账户不滞留大量资金。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8)应上会未上会问题突出。市公积金中心财务管理办法规定,涉及5万以上的非常规大额资金使用,需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2019年至2022年,超过5万元的有55笔大额资金共计1311.48万元支付使用未经集体研究决策。

整改情况:党组已于20221116日,修订印发了《中共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细化了“三重一大”事项,明确“本单位单笔资金超过5万元(含)的非常规资金的支付”需上会研究。2月份,已将2023年需要支付的重大资金7笔共计548.08万元上会集体研究。

下一步措施:一是组织中层及以上干部加强对《中共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的学习,熟悉掌握应上会事项,保证应上尽上;二是抓实制度落实,办公室严把支付关,对各科室、管理部涉及应上会事项未按制度上会的资金支付,在报销支付环节坚决不予办理。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4.作风不严不实。

9)重形式、轻落实。攀住金〔202136号文件提出“针对已达到退休年龄仍缴存公积金的问题,建立定期清查机制,联系社保等相关单位逐个核实”,而市公积金中心未认真落实,2022年仍存在已达到退休年龄继续缴存公积金的情况。

整改情况:经中心核查后,2022102日,对尹某账户进行封存,并于20221114日办理了账户核销;20221018日,对刘某、梁某账户进行封存,待其回国后办理账户核销。同时,对管理系统中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的正常缴存职工名单进行筛查,下发至县(区)管理部进行逐一核实。

下一步措施:建立超龄缴存人员定期筛查机制。每季度进行一次超龄缴存人员筛查,核实情况后,进行封存或继续缴存管理(白名单)。

整改进度:长期坚持

10)定期盘点流于形式。2019年至2021年,市公积金中心每年年末组织盘点,存单盘点表上只反映了定期明细表金额,无存单库存情况的盘点记录、无账实是否相符的盘点结果表述、无分管领导审核记录,且负责盘点3人均为会计科人员,无稽核科人员监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已于20221214日修订印发了《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资金管理办法》,对定期存款盘点表格式、参与人员、监盘人员等进行了规范。二是20221122日和2022年年终定期存款均按完善后的制度进行盘点,存单盘点表上反映了定期明细、存单库存情况的盘点记录、账实是否相符的盘点结果表述、分管领导审核记录,稽核科人员监盘记录。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11)调查研究缺乏广度和深度。市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保值增值、归集手续费、贷款逾期、防范骗提骗贷、缴存扩面等重点业务问题调研少、主动思考不够、提出的对策建议少。

整改情况:根据工作实际,已完成《关于职工全款购买再交易住房套取住房公积金的思考》《统筹调度使用科学配置分析切实提高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对目前公积金信贷风险以及风险防控的一点思考》等调研报告,对现存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有效意见建议共计18条。

下一步措施:一是加强数字化建设,按照数据共享、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同市级有关部门、其他市(州)公积金中心的数据共享,提高数据联查效率,降低业务操作风险。二是加强干部职工和缴存单位、楼盘开发商从业人员的教育,让经办人员熟悉公积金政策,降低操作、解读失误。三是主动研判金融风险调整存款结构,进一步完善函证制度,合理规划资金,严格审批程序,科学调度,保障资金安全。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5.落实资金管理责任存在差距。

12)公积金存储银行选取不规范。未按市公积金中心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在年初由党组研究资金在各银行的存储比例和结构,也未制定选取存储银行的相关管理规定,在选取银行时体现竞争性的依据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已于20221214日,修订印发了《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完善有关内容,明确“沉淀资金在各银行的储存比例和结构,每年年初由中心党组研究决定,中心分管领导安排会计科具体执行”,202315日,中心党组对2023年公积金资金在各银行的存储比例和结构进行了集体研究。二是2023516日,党组再次对《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明确存储银行的选取依据,已于202377日,将三年定期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在受托银行间的存储比例进行竞争性存放招标。

下一步措施:严格落实公积金资金在受托银行间的存储比例和结构集体研究或竞争性存放的制度规定。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13)考核银行宽松软。2019年至2021年,应支付银行手续费3069.65万元,但业务关联银行存在逾期贷款处置进度缓慢、划款不及时、未通过市公积金中心同意私自划扣手续费等问题,考核共扣169.8分,每分仅扣500元,3年共扣8.49万元,实际支付手续费3061.16万元,处罚力度偏低,未达到考核应有的效果。

整改情况:党组已于2023629日修订印发了《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银行考核办法》,对各项考核项目扣分标准进行细化,对考核及结果运用进行了规范。一是进一步完善了考核内容。涉及业务宣传3个方面、贷款管理2个方面、服务和效率3个方面、网络管理2个方面、派驻人员管理2个方面的内容。二是对受托银行委托归集业务管理、委托贷款业务管理、派驻人员管理分别设定了考核项目。其中委托归集业务考核7个方面、10个扣分项目,委托贷款业务考核4个方面、14个扣分项目、1个加分项目,派驻人员11个扣分项目。三是调整了委托业务手续费的计算方式、加大了考核扣分处罚力度。新办法中委托贷款手续费按照业务考核得分情况计算后,再扣除派驻人员考核扣分处罚。即调整后委托贷款手续费=受托银行当年实际回收贷款利息收入×相应费率×委托贷款业务考核得分/100派驻人员考核扣分×500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14)公积金提取审核把关不严。市公积金中心未按建金〔201846号、川建金函〔20222868号文件的要求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导致同一套房多次虚构消费套取公积金。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关于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公告(征求意见稿)》,2023年第7次党组会通过后,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在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时间截止2023628日),结合征求意见修改后,于73日已印发。二是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三是整理出再交易房异常房屋或异常区域名单,上传至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四是组织各县(区)管理部工作人员开展政策业务培训,提高辨别能力。五是加强与成都、重庆、丽江、楚雄、凉山等协议城市联审联查力度,联动打击骗提骗贷公积金行为。

下一步措施:一是不定期组织各县(区)管理部工作人员开展政策业务培训。二是加强联审联查力度,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三是及时梳理更新、上传异常房屋或异常区域至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

整改进度:长期坚持

6.未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

15)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到位。市公积金中心一般性支出2019年同比增长23.92万元,增幅6.74%2020年同比增长65.72万元,增幅17.35%

整改情况:一是2023515日职工大会、办公室财务人员培训会,已组织认真学习《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通知》,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二是规范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按照年初财政预算项目和口径安排预算支出。

下一步措施:落实《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通知》文件要求,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增长。

整改进度:长期坚持

7.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

16)未及时清理公积金缴存挂账。清理往来业务不及时,截至202211月,市公积金中心缴存挂账暂存款有呆账、死账466.20万元,缴存单位多缴应退回7469.37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清理历史挂账。20221110日、20221115日中心组织业务科室对公积金缴存挂账进行了全面清理,202212月,单位多缴挂账清退完毕。二是规范挂账管理。中心印发通知,明确要求各县(区)管理部、各归集银行经办网点,对缴存单位多缴款不得再做挂账处理,直接退回单位银行账户,避免不必要挂账。

下一步措施:建立挂账定期清理制度。每月下旬,由各管理部通知各归集银行经办网点及时进行汇缴,并清理挂账。

整改进度:长期坚持

17)报销手续不规范。2019年至2021年,抽查单位报销社会车辆租赁费126.08万元,均无单位主要领导批准的租车审批单。2019年以来报销会议费未附会议文件及参会人员签到表。

整改情况:一是2023515日办公室财务人员培训会、2023516日市公积金中心2023年第7次党组会,已组织对《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机管函〔2023200号)、《攀枝花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攀委办〔201660号)、《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攀枝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攀办发〔201875号)、《攀枝花市市级机关公务出行保障办法》(攀委办〔201916号)、《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的学习。二是2023629日,修订印发《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务车辆管理办法》《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规范公务派(租)车审批,规范财务费用报销审批。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18)超范围使用项目经费。2019年以来,在“短信推送及业务宣传费”“信息系统运维及电费”“光纤租赁费”中分别列支年度差旅费、通勤费、办公耗材、电话费66.68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2023515日办公室财务人员培训会已组织学习《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攀办函〔201512号)及财政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养和业务操作水平。二是严格按照年初财政下达的预算经费项目进行核算,严格项目经费使用范围,杜绝此类现象再发生。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8.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

19)研究谋划党建工作不够。2019年以来党组未定期研究部署全年党建工作和听取党建工作汇报。

整改情况:一是2023214日,市公积金中心党组召开2023年度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研究部署2023年党建工作。二是党组于20236月听取2023年上半年中心党建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20)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工作不到位。2019年以来督促检查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仅1次。

整改情况:党组于20236月对2023年上半年中心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开展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班子考核、党风廉政、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中心组学习、选人用人等党组工作开展情况和“三会一课”党员学习教育、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志愿服务等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经检查,除专项整治、“以案促改”、干部学习教育以及下半年有关工作需继续抓好落实外,上半年各项工作能按计划如期开展。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21)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有差距。民主生活会多以建议替代批评,缺乏辣味;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2019年以来组织生活会均存在无相互批评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20234月组织支委学习《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奠定基础。二是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对组织生活记录进行了规范,明确组织生活记录簿专人管理。

整改进度:长期坚持

22)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到位。支委班子谈得多,普通党员谈得少,未覆盖全体党员。

整改情况:20235月,已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并组织学习,对谈心谈话及记录管理进行了规范。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9.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弱化。

23)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三会一课”次数不够;多会合一现象普遍;会议记录简单应付,无研究讨论具体内容。

整改情况:20235月,已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并组织学习,对“三会一课”的组织进行了规范、明确了组织活动记录专人管理要求。

整改进度:长期坚持

24)发展党员不规范。党员发展程序缺项,记录不完整,缺少《发展对象备案报告》等资料。

整改情况:组织支委认真学习《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开展正在培养的积极分子培养档案清理,规范、完善了培养档案。

整改进度:长期坚持

25)党费收缴不规范。党费基数核算不准确。

整改情况:及时请示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规范党费计算及收缴。20235月已请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把关,对党费进行了重新核定。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10.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严。

26)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未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建立综合考核评价机制;未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落实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个人述责述廉报告不严谨,一名党组成员20202021年述责述廉报告高度重合。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于20236月对2023年上半年中心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开展检查,对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将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述廉述法、述责述廉重要内容,接受干部职工民主评议。三是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领导干部开展提醒谈话,要求提高年度述责述廉报告、述职述廉报告等质量。

整改进度:长期坚持

27)廉政风险防控有漏洞。廉政风险台账梳理、更新不及时,现行廉政风险台账自2017年梳理以后就未再动态更新。

整改情况:20236月,已修订印发《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廉政风险点》。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8)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有缺失。技术科原科长因高额民间借贷纠纷,在无力偿还债务后自杀身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2022年度县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均将此事列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检视材料的重要内容,做自我剖析。二是2022年“一报告两评议”中,将此项内容作为《中共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2022年度选人用人的专题报告》重要内容,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民主评议。三是在以案促改、中心组学习、节假日廉政谈话中,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警钟长鸣,多维度筑牢干部职工底线思维。

下一步措施:一是抓实谈心谈话工作开展。党组主要负责人同班子其他成员间、班子成员同分管部门负责人间、部门负责人同工作人员间每季度一次开展好谈心谈话工作,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抓早抓小。二是不定期开展讲座(座谈、党课)等,邀请相关领域的学者专家或者本单位领导干部为干部职工开展心理健康讲座,为干部职工排忧解难。三是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时了解掌握分管领域干部职工“八小时外”生活情况及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将提醒教育与关心关爱同步实施,帮助干部职工健康成长、生活。

整改进度:长期坚持

11.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有短板。

29)对市公积金中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合同备案制等情况监督不到位;对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学习研究不够,廉政风险点研判薄弱,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足。2019年以来,纪检监察组对市公积金中心立案数为零,未能发挥案件查办的震慑作用。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将全组干部铸就成为理想信念坚定,始终听党话、跟党走,拥戴核心、信赖核心、维护核心,忠诚干净担当的忠诚卫士。二是组织全组干部积极参加市纪委监委机关组织开展的“阳光纪检学习大讲堂”活动、以案带训、跟班学习等活动,认真学习领悟公积金相关业务政策法规,准确把握政策策略,通过精细化、精准化的教育引导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防微杜渐,一体化推进驻在监督单位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是进一步强化与市纪委相关室部的信息交流,着力研判公积金廉政风险点位,努力探索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监督手段开展监督,对监督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精准处置、精准追责问责,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

整改进度:长期坚持

12.干部选任工作不扎实。

30)落实“凡提四必”不到位。2019年以来,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考察前均未征求纪检监察组党风廉政意见。

整改情况:20235月,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组织人事分管领导、人事工作负责人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攀枝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办法》及中央、省、市关于在选人用人方面的政策、法规,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政策。

下一步措施: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落实“凡提四必”,将监督关口前移,做到提拔前全面审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整改进度:长期坚持

31)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2019年有5名同志因私出国(境)时未按规定填写审批表。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并印发《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及证照管理制度》,促进中心职工出入境证照、因私出国(境)规范管理和审批。二是严格做到证照使用、因私出国(境)“一事一批”“跟踪监督”。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32)选人用人基础工作不规范。存在选任资料不规范、部分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未认定或认定不准确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5月,组织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的学习。二是对巡察组发现的干部选任资料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对缺、漏资料进行补充完善。三是已对巡察组指出的“部分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未认定或认定不准确”涉及档案进行认定。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33)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正科级干部年龄偏大,平均年龄达52.5岁,仅配备1名“85后”正科级干部。

整改情况:20234月,已按照2022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计划,招聘2名年轻干部入职。

下一步措施:在机构改革编制冻结解除后,及时跟进同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对接联系,在核定编制范围内最大限度争取编制使用,通过考调、公开招聘等方式引进年轻干部;在2023年科级干部退休留出职数后,根据中心编制情况和干部职工综合表现,提拔任用一批次年轻有为的中层干部。

整改进度:长期坚持

13.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34)上一轮巡察提出“党组会与主任办公会职能职责不清,党组会完全代替主任办公会行使职责”。自上轮巡察以来,至今未制定行政议事规则,党组会与主任办公会议事边界依然不清。

整改情况:已于2023629日制定出台了《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试行)》,明确主任办公会议事内容。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下一步,我中心将始终紧抓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坚决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整改,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不动摇,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坚持问题导向,以更加严的要求,更加实的作风,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管党治党融入到公积金事业各项工作中,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干部职工坚定信念、改革创新的动力,转化为拼搏进取、勇于担当的魄力,在收好、管好、用好公积金上再发力,提高公积金好用度,推动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12-3885016;邮政地址:攀枝花市东区紫荆巷31号;电子邮箱:pzhszfgjjglzx@163.com

 

 

                                                                                                                    中共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2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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