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攀枝花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意见》和《攀枝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规定进行编制。全文由基本概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6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基本概况
2018年,市公积金中心认真执行《条例》,严格落实《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攀枝花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务公开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机构职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常态化;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强化网站的运维保障和管理,构建多渠道立体化信息供给体,充分发挥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职能,扩大了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参与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通过公示栏、宣传资料和新闻媒体等渠道公开公积金业务办理和服务事项,在攀枝花日报上刊登了《阳光公积金 安居惠民生》,重新编印了《住房公积金一次性告知单》40000余份,方便办事群众了解公积金相关政策。
二是通过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及时公开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工作动态等信息,全年累计公开各类信息285条,其中:概况信息16条,计划总结信息43条,规范性文件4条,工作动态85条,人事信息26条,财政信息20条,行政执法信息8条,其他信息83条。
三是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灵活便捷、互动性强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开展二次、多次传播,形成全方位、立体化传播态势,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我中心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中心严格按照《条例》及《实施办法》的要求,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中心未收到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中心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政策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 年 2 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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