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解读
发布时间:2018-03-15      来源:攀枝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体:           [打印] [关闭]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于20183月中旬向社会公布,全面披露了2017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政策调整等全部管理信息,做到披露指标全覆盖,进一步增强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一、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良好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创新高

2017年市公积金中心明确重点、挖掘增长点、紧贴关注点和扩大发力点,深入推进扩面建制工作、强化欠缴催收、创新思路、推进农民缴存公积金等措施不断提高缴存质态。2017年,全市实缴单位1685家(新增开户单位154家),实缴人数15.14万人(新增开户职工1.01万人),分别同比增加29.02%40.47%。当年缴存额19.84亿元,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18.45%。截至2017年末,缴存总额 175.51 亿元,同比增长12.74 %,缴存余额 72.24 亿元,同比增长 5.8 %2017缴存职工中,中低收入群体占99.35%,高收入群体占0.65%,说明我市住房公积金的主要服务群体仍是中低收入人群。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快速增长

2017年市公积金中心通过调整个贷政策,加强资金保障,提高服务,全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247笔、12.5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43%16.80%。截至2017年末,累计向50342户缴存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88.11亿元。2017年,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中:中低收入群体占99.53%;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6.86%90-144(含)平方米占67.37%144平米以上的占5.76%,说明住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还是满足中低收入职工刚性需求。

二、住房公积金资产安全完整

(一)资金流动性充足

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9.91亿元,个贷率72.8%,比上年同期增加4.7个百分点,资金流动性处于合理区间。

(二)资产质量良好

截至2017年末,个人贷款逾期余额132.9万元,比上年同期191.2万元减少58.3万元,个人贷款逾期率为0.25‰,比上年同期0.41‰下降0.16个千分点,贷款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无历史遗留项目贷款余额和国债余额,无其他涉险资金,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完整。

三、住房公积金社会经济效益凸显

(一)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购房、减轻其购房还贷压力

2017年,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利息支出18226.92万元,贷款职工中,中低收入群体占99.53%,充分支持了中低收入家庭购房,减轻了其还贷资金压力,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支持房地产去库存成效显著

2017年,职工直接用于住房消费的住房公积金22.3亿元(住房消费提取9.8亿元+住房贷款12.5亿元),撬动住房销售27.9亿元,占全市同期住房销售金额的一半以上,住房公积金资金成了购房资金主力。2017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额12.51亿元,占全市同期住房贷款额20.49亿元的61%,支持职工购房45.27万平方米,住房公积金贷款成为我市住房贷款的主流。

此外,全力保障异地缴存职工来攀购房贷款需求,2017年发放异地贷款424笔,12413万元。

(三)住房保障能力增强

截至2017年底,累计提取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30688.36万元,较上年末增加4552.99万元,同比增长14.84%。对我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贡献率稳步提高。

四、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一)内部运行管理更科学规范

2017年,市公积金中心新建和完善了28项内部规章制度;银行账户清理取得重大突破,每家委托银行只保留2个银行账户;出台了《住房公积金失信人员管理办法》,实施住房公积金失信惩诫机制;完善监督体系,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稽核作用。

(二)建成新信息系统,服务能力得到提升

2017年市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建成,通过了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贯彻《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接入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综合服务平台检查验收和市经信委组织的信息化项目竣工验收。目前,已实现全城通取、支取资金线上转账、开展还贷委托提取业务、开通网上营业厅、开通12329服务热线、开通手机短信服务平台、微信和手机APP,进一步提高了市公积金中心的服务能力和服务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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