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失信人员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7-11-20      来源:攀枝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体:           [打印] [关闭]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打击骗取骗贷行为,我市出台《住房公积金失信人员管理办法》。凡在我市利用虚假资料、假证件等不诚信手段骗取骗贷公积金的合作单位、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将纳入住房公积金失信人员管理,并按规定实施住房公积金业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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