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标准确定
发布时间:2017-06-14      来源:攀枝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体:           [打印] [关闭]

根据《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和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我市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不得高于20129元/月,单位和个人最高缴存额各不得超过241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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