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
发布时间:2013-12-04      来源: 【字体:           [打印] [关闭]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

工作检查组对我市试点工作给予肯定

 

1022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稽查办主任王早生为组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检查组,对我市试点工作进行检查调研。

检查组采取听汇报、现场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等方式,比较系统、全面地了解我市试点工作取得的经验。检查组对我市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试点工作3年多来,我市共向我市17个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9.66亿元,成为全省唯一、全国10个全部发放完毕贷款城市之一。其中:经济适用房项目2个,公租房项目2个,棚户区改造项目13个,总投资13.45亿元,建设保障性住房9382套。按期收回攀煤清香坪小区、十九冶、西区格里坪一期、西区西贵金沙4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和人才公寓公租房项目、盐边县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贷款本金共25620万元,现有项目贷款余额70980万元。目前,西区格里坪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西贵金沙两个项目偿还完毕贷款,已经抵押物解押,解除监管。截至20139月末,按合同约定累计收回17个项目到期贷款利息7517.97万元。截至20139月末,未发生一笔逾期贷款和逾期利息,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本息按期收回,实现了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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